濕法混合制粒設備安全要求
1、內(nèi)外表面銳角倒鈍處理。制粒缸頂蓋的開啟方式設有安全措施,防止操作人員誤操作,傷害自己或他人;
2、器必須有良好的電器安全保護和機械防護,設有急停按鈕,符合國家安全標準,能夠防止誤操作等對人和設備的傷害并起到保護作用。按鈕必須安裝在易操作的位置。如果緊急按鈕激活,機器停,但PLC必須保持開啟,以免數(shù)據(jù)丟失;
3、備功能失調或者失效的情況下,必須具備所有必要的保護措施,保證設備和產(chǎn)品仍然處于一個安全狀態(tài);
4、作順序不當時,不能開機運行;
5、輸入錯誤保護,如輸入?yún)?shù)超過設定范圍、密碼錯誤;
6、緊急停車按鈕應位于易于操作者接近的區(qū)域。在容易發(fā)生危險處設立警示牌;
7、力故障時,設備處于停止狀態(tài),以保護操作者、設備本身以及產(chǎn)品。重新開啟動力必須人工操作,當動力重新供應時設備不能是自動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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